在接到受害女中学生的报案后,2009年9月25日,公安机关将黎某抓获,嫖娼者也依法受到了处置。
2008年12月的一天,王华丽一个人逛街,碰见黎某,黎某问王华丽是否欠了别人的钱,凑巧,那天王华丽刚借了同学50元钱花掉了,正在苦恼如何想措施向父母要钱还账,黎某就叫王华丽去陪男人睡觉卖“处”就能得钱,并一直跟她说得钱后能够还上同学的钱,还可以有多余的钱花,王华丽经不住引诱和奉劝就允许了她。多少天后的一天中午,黎某把她约到潘塘公园正门,说已帮王华丽找好了男人,后二人坐三轮车到新兴二路的一家宾馆,王华丽在房内和一个高高瘦瘦40多岁的男人发生了性关系。事后黎某给了王华丽45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