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记者马岳君 陈东升 本报通信员童剑

  纳贿230余万元,满意了贪欲,换来14年半的牢狱生涯。作为浙江省桐乡市史上受贿第一案的“主角”,曾为该市计划建设局局长的王为民面对法院这样的裁判成果,并不觉得意外。

  两年收200余万“分成”

  早在今年5月,王为民便进入了桐乡市国民检察院反贪局的视线,不外,那时检察机关控制的线索,王为民受贿金额为20多万元。

  7月,当承办本案的检察官来到王为民办公室搜查的时候,在抽屉的夹缝中找到了一张银行对账单,余额显示有30多万元。“这家杭州的银行在桐乡、嘉兴都没有设分行,为什么要将钱存到杭州去咱们感到其中确定有猫儿腻。”检察官回想说。

  顺着这个线索,桐乡检察院查到王为民还行贿200多万元。“基础上两个月就给我一笔钱。”王为民在法庭上说。

  送钱的人是某修筑公司项目经理姜某。王为民记得很明白,2008年4月,当姜某在汽车中送给他13.5万元现金的时候,这是他第一次收到那么多“见不得人”的钱,整整一袋子。“第一次拿那么多的钱,心里很怕的。”在检察机关侦察进程中,王为民一直反复这样一句话。

  2007年4月,王为民从桐乡科技局局长调任桐乡规划建设局局长。上任半年后,姜某跟王为民说,自已的亲家徐某想承包桩基检测业务。这项业务底本是由建设局下属的一家检测公司独家承揽的。

  王为民直接找到建设公司的总经理,当时桐乡只有这一家承揽桩基检测业务的公司,因为资质、设备等问题,他们挂靠在嘉兴修设局一个下属公司,因为业务比拟忙,该公司无暇顾及桐乡。

  王为民牵强附会地请求该公司总经理在桐乡找多少家资质、装备等都过关的公司。有意无意中,徐某成了独一人选。

  在好处分成会谈中,王为民每次都过问。在他的“唆使”下,终极利润分成从本来的建设公司60%:徐某40%,到建设公司46%:徐某54%。2007年年底,桩基检测业务正式由徐某独家承包。

  当桩基检测业务由徐某承包之后,不到两个月,徐某就分给了王为民13.5万元利润。固然第一次拿钱王为民也胆战心惊了一把,然而跟着次数的越来越多,王为民对不办事却分利润这事也司空见惯了coach3折包包

  据查,2008年4月至2010年5月,王为民共收受了206万元的“利润分成”。

  外出考核找老板“揩油”

  在王为民的关系网中,有一些人是他在担任科技局局长时意识的“老板朋友”,在他担任规划建设局局长之后,这些人与他依然坚持了不错的关系。

  王为民有一招,让那些想得到点利益的老板有了巴结机遇。

  2006年12月,王为民对一家纺织公司的老总说,“我想去香港,你怎么说”说者有心,听者有意。“好的!”老板这一许可,不仅将王为民到香港旅游的钱全包了,还伺机送钱送物:LV包、爱马仕衬衫等。

  据查,2006年12月至2009年6月,这位纺织公司的老板与王为民一起出游香港、澳门、深圳等地共4次,为王报销游览费共计2.6万余元,同时,王为民还非法收受3万元港币。

  “拿人钱财,替身办事”,“讲义气”的王为民应用担负科技局局长之职,使得该公司取得科技经费若干。

  至于在王为民转任建设局局长后,两人还时常出游港、澳,是由于这位老板仍是一房地产公司的股东,王为民建设局长的职务,照样能够为其牟利。

  贪欲友人体系成绩腐朽

  “贪欲膨胀、交友不慎、体制破绽是王为民走上腐烂途径的三大助推器。”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向《法制日报》记者剖析道。

  这位检察官说,王为民始终以为,逢年过节,人情往来是再畸形不过的事件了。社会风尚如斯,不贪不占,反而会被别人笑话。

  在王为民收受徐某200余万元“分成”过程中,王为民与徐某只在会议中见过几回面,基本算不上熟悉,要害人物还是姜某。

  王为民跟姜某是师生关联,1982年王为民从学校毕业后,在桐乡一所职高当老师,姜某是他的学生。两年的师生关系停止后,两人不怎么接洽。之后,王为民官运亨通,当上建设局“一把手”,而此时的姜某在一家建造公司当名目经理。

  建设局与修建公司自身联系较多,加上这层“可遇不可求”的师生关系,两人很快熟习起来,一起洗脚、喝茶。

  王为民经常把工作关系误认为朋友关系,在那些所谓的“朋友”眼前,他完整不布防,认为他们比本人钱多,花一点、收一点、吃一点都是无所谓的。

  而在标准桩基检测业务过程中,并不通过公然的方法进行,王为民利用手中的权利,直接插手,指定与他有关系的公司独家承包这项业务,从中大肆敛财,最终坠入了犯法深渊。

  本报桐乡(浙江)11月14日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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